任钢建、温毓诚、赵家鹏、赵俊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12-21 09:27:44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1月30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贵州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任钢建,山西省原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温毓诚,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赵家鹏,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赵俊提起公诉。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任钢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任钢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钢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任钢建利用担任贵阳金筑大学党委书记,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贵州大学花溪校园扩建工程二期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贵州大学正厅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温毓诚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原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温毓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温毓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温毓诚利用担任灵石县委副书记、县长,晋中市政府秘书长,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家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赵家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家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家鹏利用担任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任,兴城市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赵俊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赵俊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铁岭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