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纪律教育机制(有的放矢)

发布时间:2024-12-15 13:51:53 来源: sp20241215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纪律教育的重要部署,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加强党性教育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着力消除“四风”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极大耻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纪律底线,不踩规矩红线,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要坚持正面教育,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追求引领人、感染人、教育人,努力使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运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自觉,切实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坚持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党的纪律是一个系统完备、配套衔接的纪律体系。加强纪律教育,就要坚持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一项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把党内法规全面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要突出学习党章这个重点,把党章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纪律是党的各项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

  坚持学纪守纪与执纪监督相结合。党纪教育与执纪监督要贯通起来,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广大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狠抓执纪监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破窗效应”;充分发挥纪律惩戒作用,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党校、干部学院作为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有机融合。要充分发挥好党校、干部学院作为不正之风“净化器”、党性锻炼“大熔炉”、全面从严治党“风向标”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性质宗旨、革命传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风廉政等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性教育重要内容。从严治院治教治学,把学习培训过程转化为接受纪律教育、形成纪律自觉的过程,推动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规矩意识。深入研究纪律教育和培训内在规律,融通教育资源、改进教育方法,综合运用案例式、研讨式、情景式、体验式等方式方法,丰富载体和形式,着力提高纪律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党的纪律规矩入脑入心。

  (作者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13日 09 版)

(责编:岳弘彬、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