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1:34:34 来源: sp20241216
“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国务院日前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系列目标任务和有力举措,彰显了我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决心。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接续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大力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
全国燃煤锅炉和窑炉从近50万台降低至不足10万台,减少燃煤使用4亿多吨;北方地区完成农村散煤治理3700万户左右,减少散煤消费7000多万吨;10.3亿千瓦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老旧及高排放机动车辆超过3000万辆 。2022年,全国PM2.5年均浓度历史性达到29微克/立方米,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 我国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煤源性污染基本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成绩喜人,也要看到,今年秋冬季北方地区空气质量波动,反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进入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关键期,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整体仍未摆脱气象条件影响。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频发,产业结构偏重化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只有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总结过去10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的改善目标、工作重点、行动举措,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行动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并分别提出改善目标。将PM2.5浓度较高的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调整后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从“2+26”城市变为“2+36”城市;将PM2.5浓度基本稳定达标且对长三角地区污染贡献较小的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的部分城市调出,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行动计划》部署了9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其中一大亮点是更加突出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多项量化指标,如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
新征程上,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我们定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责编:孟哲、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