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6:57:02 来源: sp20241221
扩大金融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同时要求“稳慎把握好节奏和力度”。
大幅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形成涵盖股票、债券、衍生品及外汇市场的多渠道、多层次开放格局……近年来,我国对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求,深入推进金融业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在绿色发展、健全区域金融安全网等重要议题方面贡献中国智慧,在危机救助和疫后复苏中展现大国担当,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贡献了中国力量。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高水平开放指出了明确方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为抓手,通过金融资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有序调整,形成优胜劣汰、正向激励的市场环境,实现高效率资金供给。为避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过快传导,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振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金融发展要以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为目标,促进全球金融治理不断完善。全球金融监管改革虽进展明显,但高杠杆、高泡沫等风险仍在积累,货币政策负面外溢效应明显增强,跨境自由流动的可兑换数字货币的出现和发展,要求各国央行及国际组织密切监管合作,因此,完善全球金融治理迫在眉睫。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和治理,推动全球金融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领域相关规则,精简限制性措施,增强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规范境外投融资行为,完善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要加强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扩大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要“走得快”还要“走得稳”,稳慎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认识到,金融业开放不必然增加风险,但必须未雨绸缪,坚持扩大开放与维护金融安全并重,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