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12:56:06 来源: sp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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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25日举行的2023全球数商大会——上海数据交易所年度发布会上发布的《2023年中国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2年,中国数据交易行业市场规模由617.6亿元增长至876.8亿元,年增长率约为42%。预计未来3年至5年,中国数据交易市场仍能保持较高速增长,到2025年,规模有望增至2046亿元。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好发挥数据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基础作用,对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不仅具备可交易可流通的内在特征,更能依托数字技术手段,实现跨越时空距离、更快速更便捷地交易流通。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其中对“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作出了一系列部署。通过打通流通障碍、提升供给质量,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结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新治理。
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是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的有效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数据显示,从2012年到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50.2万亿元,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1.6%提升至41.5%,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数据要素的交易流通并广泛应用。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2022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8%;数据产量达8.1ZB,同比增长22.7%,占全球数据总量的10.5%。数据要素体量大、复制成本低、流动速度快,交易流通能够实现数据要素跨区域流动、跨产业共享、跨流程应用,优化数据要素资源区域层面、产业层面的配置,使其更好地赋能经济社会运行各领域、各产业、各环节,从而有效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助推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数据交易所已近50家,数据产品和服务类型日益丰富,加速了数据要素价值转化。目前,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累计集聚数据商、数据中介等市场主体602家,累计交易额超过16亿元;上海数据交易所累计挂牌数据产品近1500个,数据交易额今年以来不断攀升,8月数据交易额已超1亿元;截至2023年7月底,深圳数据交易所已汇聚超1500个数据产品,吸引数据商、数据提供方、数据需求方等市场主体1055家,是全国交易规模最大的数据交易平台。各个交易所通过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类型,成为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打通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关键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当前,我国的数据要素交易仍面临数据确权尚未明确、安全隐私保障困难、估值定价困难等关键问题,破解难题的有效方法在于根据数据要素的不同权属、不同形态,构建多层次的数据要素交易机制。根据不同情境的数据要素,采取不同的交易标准和交易规则。譬如针对经济领域数据,建立科学规范的数据标准,打破数据交易分散状态;针对民生领域数据,建立完善政府机构或组织收集个人信息时的用户授权机制;针对科研领域数据,明确划定涉及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数据领域,遵循安全可控原则满足部分可开放科研数据的共享流通。根据不同权属的数据要素,建立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要素交易机制。从场内市场而言,主要交易对象为基础数据,以第三方交易中介为基础,对严格标准化后的基础数据进行交易;从场外市场而言,主要交易对象为场内市场加工后定制化的数据产品或服务等,采用开放型分散化的场外交易方式。在此基础上,建立数据市场统一的数据标准,完善数据交易基本法律法规,构建数据监管与治理的协同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通过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和智慧,持续探索新模式和新业态,充分挖掘和释放数据在城市及各类场景中的应用价值,释放数据要素创新动能,不断壮大数据应用产业生态,助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光明日报)
(作者:潘家栋 肖 文,分别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省委党校研究基地研究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二级教授)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