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1:24:01 来源: sp20241231
劳动法颁布30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数字时代新挑战,法律专家呼吁——
以法典化为目标不断健全劳动法律体系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30周年。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30年来,它对保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新挑战。劳动法律体系也需要与时俱进,编纂劳动法典,保护数字时代劳动者权益的呼声渐起。
在劳动法颁布30周年之际,7月5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大学召开,多位立法亲历者和专家学者共同回顾了劳动法的立法背景与目的,交流了实施的经验与贡献,并为其发展完善建言献策。
开启我国劳动法制之门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劳动法。此后,劳动法又于2009年和2018年经历了两次修正。
现行劳动法共有13章、107条。它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权利。同时,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
“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系统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重要法律,在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谈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制定颁布劳动法,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则和劳动标准,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巩固和推进用工制度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
“劳动法为我国劳动领域后续立法奠定了扎实基础,指明了加快构建劳动用工规范体系的立法方向。”该负责人说。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劳动法为根基,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为主干,以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为补充的劳动用工规范体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表示,劳动法律的发展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侧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作出了巨大贡献。
补齐短板,完善体系
立法是最好的普法。30年来,在劳动法的保护下,亿万劳动者权益得到重视和保障。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劳动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近年来,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民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普及,我国企业的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社保缴纳、依法规范用工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但也有专家表示,当前我国劳动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且一些行政法规存在碎片化、陈旧化等问题。部分条款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部分条款已经过时,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有专家也提到,我国劳动法律体系还存在一些制度空白,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基本劳动标准领域缺乏综合性立法,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立法不足,许多具体规则都是部门规章,位阶较低,强制力不够。需要尽快补齐法律短板,修订滞后于时代发展需要的现有法律,促进劳动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回应时代挑战
数字时代,新业态兴起,灵活就业、平台用工、远程工作等新的劳动用工方式大量涌现。现行劳动法律体系在这些“新生事物”面前还能否有效发挥作用?
有专家提出,我国现行劳动权益保障体系,以工业化大生产为主要适用场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未能有效回应新型用工形势下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相关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劳动保障。
此外,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劳动者的隐私权、离线休息权、算法知情权等新型权利也不断引起社会关注。
“劳动法在数字时代既迎来了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挑战。”为此,专家提出,劳动法律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时代需求。面对数字化发展,劳动法律应与平台治理、数据保护、技术治理等进行深度融合。
“劳动法律任重道远,需要守正也需要创新。”张鸣起指出,要深入研究数字时代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式等变化,努力探索适应数字时代发展要求的劳动法律体系完善路径。
“法典化是完善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路径。”多位专家表示,劳动法典能够促进劳动法律实现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回应时代发展需要,保障各种劳动形态下的劳动者权益。要深入分析总结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现状,吸收借鉴民法典编纂的成功经验,以法典化为目标不断健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工人日报) 【编辑:付子豪】